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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市每月不低于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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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9: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算被喷我也要说一句,你们觉得他们可笑愚蠢,可是不去想想这现象的始作俑者,是资本在愚弄这些可怜的人,他们想活,他们想生活的更好,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很高的学历和过硬的技能,他们只能在这种资本家训狗式的规则下苟且,生活的无奈让他们成为别人的提线木偶和小丑。我看到这样的人,就算他们麻木了,认命了。我也不会嘲笑他们,我只是觉得真的很不容易。可能有人会说没技能怪他们不努力,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人生经历,也许天生不具备这样才能,也许在正确的年龄走了弯路,并不是人人都会在最好的时间遇到并把握最好的机会。
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 通讯员 黄培灵) 1月24日,河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根据《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较2018年增长10.6%、1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较2018年增长4.6%、7.8%,惠及31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由于特困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至少增长11.9%,惠及全省50.4万特困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月底前制定地方标准,在3月底前将第一季度提标资金发放到位。此前,我省已下拨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根据要求,全省各地要将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扎实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专项活动,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温暖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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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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