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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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建部官网7月18日消息,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公示,包括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共16个城市。
省会城市每年奖补8亿,为期三年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1月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试点示范期为三年。
通知要求,用三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确定入围城市
根据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公示期为7月18日至24日。
通知明确,示范城市是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主体,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预算安排等重大事项。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结果,向全国进行推广。同时,对示范城市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相应调减预算。
解读
试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将发生哪些变化?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有中央财政支持,这16城住房租赁市场将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中央财政支持给了租赁市场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也会引致社会力量更多地投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给。
奖补资金应重点用于哪些方面的建设发展?
赵秀池认为,中央财政资金一方面可用于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另一方面可用于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的建设。此外,也可以用于税费减免及补贴等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为何要按规模分档确定奖补资金数额?
赵秀池表示,每个城市规模不一样,租赁市场的发展水平与需要的租赁住房需求不一样,一般级别高的城市人口净流入大,需要的租赁住房缺口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所以不同城市给予的资金支持力度不一样。
为何要动态调整示范城市绩效评价?
通知明确,对示范城市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相应调减预算。赵秀池认为,通过绩效评价这样的动态调整,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利用起来,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新京报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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