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开发商购房优惠没兑现算违约吗?

[复制链接]
查看: 232|回复: 0
发表于 2023-10-8 12: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有的人购房是受宣传广告的吸引,而有的人则是受购房优惠的吸引。但在实际购买商品房之后,才发现之前承诺的购房优惠没兑现,那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吗?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优惠没兑现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开发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兑现其承诺,如开发商违反其承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提醒购房者,为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以要求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中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合同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只要购房者作为受要约人同意了开发商做出要约的意思,开发商的要约就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即使没有以书面形式体现,也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内容。然而在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楼时,基于销售的需要,往往会做出一些口头承诺,但并不将其口头承诺载人双方的购房合同条款中,或约定得不够明确,事后因未能履行承诺产生纠纷,开发商便开始否定自己当初的承诺,并以业主的要求超出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项作为抗辩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导致购房者无法举证证明开发商当初作出承诺的证据,让购房者的权益最终无法得到保障。

二、入住发现质量问题可索赔所购买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了墙体裂纹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在房屋修复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开发商应承担修复房屋期间产生的搬家费、过渡费、清洁费等损失。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赔偿因房屋修复期间所产生的搬家费等必要费用。在购房优惠没兑现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但很多时候购房优惠都是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因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无法进行举证,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就有必要将购房优惠明确的写在购房的相关协议中。

相关阅读:安贞门租房
这种聚会基本都是公司一年一度年终奖颁奖典礼或是鼓励员工并宣扬像新人宣扬企业文化。线上开会,线下直播给全体员工观看,一般能亲自到场聚会人都会涨工资,且如果表现具有"狼性"还能有额外奖赏,场上会有各个门店的老总(区域经理或CEO)颁发奖学金给表现出众或大型比赛得奖的老狼。仪式末尾会有隆重的盛宴来填饱小狼的肚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