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关于规范居住出租房管理要求的通告

[复制链接]
查看: 200|回复: 0
发表于 2023-9-27 09: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不能感同身受,现在能理解,就是一群没多少选择的人好容易找到了群体认同感和自我的希望,近乎病态的把自己所认为的“希望”紧紧抓在手中。现代社会大多数人心里都有点毛病,或多或少,只是他们表现在了外面。我在深圳的中原地产刚过几个月,说是六点下班,实际上每天都要肝到11点之后,你如果正常下班,店长就会来问你,你回家有什么事呀,没事你回去干嘛,然后斥责你不努力,接着就开会点名批评你。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第24号)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范居住出租房管理要求,服务复工复产,强化疫情防控,现具体通告如下:

一、出租人遇有新来租房的,必须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或村(居、社区),并查问籍贯、来路途经、健康状况,查看“健康码”。对符合租房条件的,要做到“应租尽租”;对不配合核查、体温异常以及没有申领“健康码”或“绿色通行证”的,一律暂停出租。

二、出租人必须落实出租房防疫、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承租人不得在房内开展聚餐、会友、棋牌等聚集性活动。10人以上的出租房要落实专人管理,每天至少一次巡查,实行进出人员“健康码”必查、体温必测,并做好公共空间消毒。发现承租人“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或村(居、社区)。

三、鼓励企业承租房屋用于员工集中住宿。租房企业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指定专人按照第二条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向辖区派出所或村(居、社区)报告租用情况。

四、承租人或企业员工外地返回后,要在1内通知出租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出租人、企业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或村(居、社区),并配合做好核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五、承租人和企业员工必须遵守路桥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到戴口罩、不聚集、不串门、不会客、不留宿、讲卫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租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做好核查、登记、管理等工作;遇有来自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亲朋好友来访的,必须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或所在村(居、社区)。

六、属地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派出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防疫和安全监管责任,做好信息核查,落实管控要求。

七、出租人、承租人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相关员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相关阅读:新首钢租房
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你没钱,对我很重要。什么意思?只有当你没钱了,你才会为了求生而向我出卖劳动力,为我服务。怎么让你没钱?挤掉你的生存空间,买断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直到买光,浪不浪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生产资料都属于我,你不能动,想动就来当我奴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