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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能单方申请公租房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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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7 09: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没什么说的,我原来就在平安上海电销中心干过,各种加班,什么听别人录音,什么学习什么培训,去你mua。我就不一样了。你说任你说,我不听就是了,再牛逼你能拿我怎么样?开了我?过的可舒服了[吃瓜],还加班,主管说什么开个会干嘛的,超过下班半个小时我就说有事必须去办,有时候主管还:你确定吗。搞笑,我当然确定,根本不理她,每日时常打够了,话术也算都用了,坑不到人怪我咯。去你mua的想让我加班,不可能。
承租人不能单方申请公租房产权登记

■市民咨询:市民宗先生多年前承租了某单位的一处公租房,近期想购买该房的产权,但是产权单位拒不配合。宗先生咨询,是否可以持相关材料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有问必答:《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可能性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按照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辽宁省出售公有住房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向职工出售住房,须先将出售计划及价格报所在房改办审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应当怎么办:公有住房出售属政策性转让,办理产权登记时,应由承租人持《房屋租赁证》、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口簿、《工龄认证单》或《退休证》等材料到房屋所有权单位提出申请,房屋所有权单位依据承租人提供的材料,针对房屋类区、楼层、朝向、折旧及工龄等事项进行核算、审核。通过后,由房屋所有权单位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书》《公有住房买卖合同》《购买公有住房付款通知单》《购买公有住房房价计算、审核表》等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公有住房出售产权转移登记。产权单位若不配合,承租人将无法单方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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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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