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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能单方申请公租房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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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7 09: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承租人不能单方申请公租房产权登记

■市民咨询:市民宗先生多年前承租了某单位的一处公租房,近期想购买该房的产权,但是产权单位拒不配合。宗先生咨询,是否可以持相关材料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有问必答:《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可能性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按照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辽宁省出售公有住房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向职工出售住房,须先将出售计划及价格报所在房改办审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应当怎么办:公有住房出售属政策性转让,办理产权登记时,应由承租人持《房屋租赁证》、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口簿、《工龄认证单》或《退休证》等材料到房屋所有权单位提出申请,房屋所有权单位依据承租人提供的材料,针对房屋类区、楼层、朝向、折旧及工龄等事项进行核算、审核。通过后,由房屋所有权单位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书》《公有住房买卖合同》《购买公有住房付款通知单》《购买公有住房房价计算、审核表》等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公有住房出售产权转移登记。产权单位若不配合,承租人将无法单方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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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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