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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有毒有害“保健品” 两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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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4: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分别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判处刑罚。

【王某妨害药品管理罪案】

2023年5月始,王某先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购买百余盒性保健品,在西乡县、镇巴县集镇上摆摊销售,直至同年7月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现场共查获8个品种34盒性保健品,经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中:海狗王、藏秘肾宝片、美国肾黄金等4种26盒产品,符合药品定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经西乡法院开庭审理,王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50元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26盒违禁品,依法没收,并移交西乡县市场监管局予以销毁;禁止王某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陈某销售假药罪案】

2023年2月,陈某从西乡县廊桥摆地摊处购得1000元的补肾壮阳性保健品,前往周边乡镇利用逢集时段进行一对一售卖。同年5月23日,陈某在县峡口镇一村民家中兜售性保健品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公安民警现场查获陈某所售性保健品26盒,经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查获的“中药伟哥、德国黑金刚”等11种产品共25盒,符合药品定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查获“金戈”1盒(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为假药。

经开庭审理,陈某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依法以陈某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并上缴国库;禁止陈某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26盒违禁品,依法没收,移交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销毁。

法官说法

保健品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同时也存在一些乱象,其中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前,市面上流通性保健品或多或少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未经科学配比,会对身体产生副作用。

通过该两起案的审理,希望警醒从业者在日常经营中恪守法律底线,坚守社会责任;也警示消费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选择保健产品,提高对有毒、有害食品危害性的认识,通过正当渠道购买药品,核实药品信息,避免买到劣药、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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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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