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江西:拟推公租房有限产权出售

[复制链接]
查看: 195|回复: 0
发表于 2023-9-27 0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不能感同身受,现在能理解,就是一群没多少选择的人好容易找到了群体认同感和自我的希望,近乎病态的把自己所认为的“希望”紧紧抓在手中。现代社会大多数人心里都有点毛病,或多或少,只是他们表现在了外面。我在深圳的中原地产刚过几个月,说是六点下班,实际上每天都要肝到11点之后,你如果正常下班,店长就会来问你,你回家有什么事呀,没事你回去干嘛,然后斥责你不努力,接着就开会点名批评你。
江西省住建厅近日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房合一”,统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差别化房租。按先租后售、租售并举、自愿购买、有限产权、规范管理的原则,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一定期限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依规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达到一定条件后可取得完全产权。

《意见》提出适度放宽住房保障条件,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无本地城镇户籍但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的。

《意见》同时提出稳妥推进有限产权出售,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以下并具有本地城市户籍的住房困难户,租住现住房6个月(含)以上的,可自愿申请购买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出售有限产权。《意见》要求购房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记者魏本貌)

相关阅读:城东新城二手房
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