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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后,男方父母把老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2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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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销窝点那群人已经被洗脑成功了,传销现在叫营销,底层被骗的那帮人傻乎乎的一直以为能赚钱,而顶上的大鱼和被抓的老板都知道自己在犯法在骗人,他们最清醒,每天啥也不干,银行卡就一直收钱,传销包括营销发展到现在老板也无能为力,解决不了,因为很多中层已经对空手套白狼,学习卡,报名费之类的模式深信不疑了,还有一些中层接着老板以及老板的这种模式,搞自己的小集团,所以传销这种公司规模其实非常大,但是下面的代理又是各自为战乱七八糟,想要根除是不可能的,想要让被骗的变成正常人也是很难的,被骗的那些人已经麻木了,眼神空洞,不会说话,吃饭一天三顿就是黄瓜胡萝卜,除了知道套路朋友家人,其他的他们都不会了。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你们过户的方式,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可能:闸北离婚律师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首先,需要看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有没有签署过协议或约定。如果男方父母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登记到男方个人名下,男方也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该房屋的对价,则该房子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为合同的双方是父母子女关系,男方有可能不会实际支付房屋的对价,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也应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如果因该房屋发生争议,男方父母有可能会要求夫妻二人支付房屋的售房款。

  其次,如果男方父母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登记到男方名下,则要看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到底是什么内容?如果是协议约定的是男方父母将房屋赠与给男方一人,即便你们现在已经登记结婚,该房屋仍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没有进行明确约定或者没有做过明确的表示房子仅赠与给男方一人,那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即属于你们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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