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家暴丈夫获2岁女儿抚养权你怎么看?2025/8/20

[复制链接]
查看: 1|回复: 0
发表于 2025-8-20 17: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家暴丈夫获2岁女儿抚养权看到这个新闻,我仔细阅读了微博话题的文章,从整体来看,法官判决依据如下:上海离婚律师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1、女方离婚后无基本住房,经济能力不如男方;

  2、女儿由男方父母来照料,而非女方照顾,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时间较多;

  3、男方对女方有暴力倾向,未见认定对孩子有暴力倾向;

  法官的判决依据更多考虑到了男方在京有住房,收入较高的因素,同时按照「就近原则」,孩子在谁身边就判给谁,这样的话,将来执行更加方便。

  但如果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那么法院的判决应该和该原则法律依据所相悖。

  在《民法典》涉及婚姻抚养部分的条款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找到任何能突破该原则的条款。不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提到如有以下三种情况中的一种,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才可以归男方: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张女士并不符合上述三种之一的情形,也就意味着法院判抚养权归男方,并没有严格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且张女士自述目前已属高龄丧失生育能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优先享受子女抚养权。

  目前女方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专业律师我在此建议女方起诉状尽量强化自己的优势,表明你养孩子的决心(这一点非常重要,让法官看到你对孩子的爱,人心都是肉长的)。

  最后想说一点,家暴也是会代理传递的。有句话说:“中国的文化是男人不可以打女人,但是丈夫可以打老婆。”这是对女性极大的侮辱。未成年子女在潜意识里会将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这无疑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我更希望在家庭中,作为一名配偶、一位父母,在矛盾冲突面前可以约束自己,理智而平和地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暴力摧毁幸福。

  我是易轶,一个80后女律师,执业13年,我处理了1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从这些不幸福的婚姻中,我思考并总结出正确经营婚姻的方式。关注我,带你从离婚律师的视角正确经营婚姻。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地区用户预约后,可免费到律所/分所面谈咨询(主任律师一对一咨询,提供解决方案)
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你没钱,对我很重要。什么意思?只有当你没钱了,你才会为了求生而向我出卖劳动力,为我服务。怎么让你没钱?挤掉你的生存空间,买断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直到买光,浪不浪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生产资料都属于我,你不能动,想动就来当我奴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