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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婆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2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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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9 17: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给大家透露一点哈,刚出社会那时候我在中国人保干过,有一天六点到了 我寻思到点了应该下班了(在那里每天固定加班到晚上八点是日常),毕竟今天的电话打完了,然后我收拾东西下班,结果一个老员工说:这么多人在加班,你好意思下班吗?这句话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甚至于一想起那个场面我都很后悔没给她一巴掌。

  根据您描述的案情中,公司是婚后,由您婆婆出钱设立,您婆婆是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设立的时间是在您与您老公结婚后。杨浦离婚律师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

  如果您不能证明您老公或者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跟公司生产或者经营有关联的话,则您老公的定位只是公司的工作人员(职工),不享有公司的股份,如后续涉及离婚的话,您只能就您老公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您可能也无法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公司股份,只能就您丈夫的工资等收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丈夫享有公司的股份,而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北京离婚律师提示,在离婚时,您婆婆的公司股权无法计算入您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范围,您只能就您夫妻的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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