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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怎么离婚?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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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5 08: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其实笑不太出来,不是他们的行为不可笑,而是我看到弹幕里有句话,背上没有孩子车子房子这些负担谁愿意这样,这句话确实把我刺痛了,现在年轻人“不思进取”可能就是不想这样吧,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仅仅只是想活得有尊严些,轻松些,我突然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如此大行其道真的对吗,人活的真的不像人,但回过头才发现自己也不怎么像个人,有什么资格笑他们呢?我没资格笑努力的他们,却也无法认同这样的方式,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回答与建议】

  您好,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男方已经向女方户籍地起诉,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已经送达,女方应当准备诉讼材料,积极应诉。如果女方同样希望离婚,应当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答辩状;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等。离婚律师建议,如果女方不希望离婚,则需要提供双方感情较好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上海离婚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

  建议您首先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希望离婚。如果不希望离婚,可尽量主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希望离婚,就尽量提供财产类证据,如同时主张抚养权,那么还可以提供与孩子共同生活、为孩子付出巨大的证据。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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