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给大家介绍一下盘锦购房合同网上签约流程
(1)网上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了解盘锦购房合同网上签约流程,并缴纳认购定金。
在认购阶段,购房者除了需要留意认购书中关于房号、价款、车库编号外,还须特别注意核对楼盘的预售许可证等信息。但需要提醒的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盘锦购房合同网上签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海口市住建局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10日内,通过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10日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套房屋的公示信息恢复显示该套(单元)商品房为可售。
网上签约时,买卖双方商讨网上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通过网签系统在线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然后,由开发商打印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将签字页、其他条款等页电子扫描到网签系统。网上签约信息提交后,当即完成网上备案。
(3)办理合同书面备案确认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卖双方网上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网上打印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到海口市住建局办理合同书面备案确认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备案确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证明各一份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可凭打印合同时设置的密码和合同号,在管理系统上查询所购房屋的备案情况。
(4)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具有房屋权属证书的部分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之后,申请人可以取得房屋权属的准物权,不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违规抵押等现象发生。
根据我省今年2月份出台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在预售后10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的,暂停预售许可。购房者也可持书面合同等备案凭证单方向海口住建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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