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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盘仅作参考?在包头买房的你了解其中的“小秘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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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不能感同身受,现在能理解,就是一群没多少选择的人好容易找到了群体认同感和自我的希望,近乎病态的把自己所认为的“希望”紧紧抓在手中。现代社会大多数人心里都有点毛病,或多或少,只是他们表现在了外面。我在深圳的中原地产刚过几个月,说是六点下班,实际上每天都要肝到11点之后,你如果正常下班,店长就会来问你,你回家有什么事呀,没事你回去干嘛,然后斥责你不努力,接着就开会点名批评你。
现如今,由于许多新建楼盘在销售时尚未竣工,购房者往往都是通过售楼中心给出的沙盘,来对选购的房屋的小区绿化、朝向、户型、层高等作出基本的判断。但您是否注意到沙盘的一角往往会注明:“本模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  今年4月份,通过多方比较,市民杨先生选购了位于幸福南路的凡尔赛官邸小区二期,16号楼一楼西户的一处现房。然而当杨先生准备前去验房装修时,赫然发现自己这栋楼的西侧墙边,紧挨着建起了一个车库入口。  然而根据沙盘上的标注,这个车库入口距离墙边还有一排绿化树木的间距。  沙盘中车库与实际建筑物车库位置对比  同样被建起的车库外檐遮挡住的还有一单元二楼西户的住户张先生。记者也亲临现场,进行了实际观察,发现两家的窗户与车库的外檐确实相距非常近,一打开窗户,直接对着就是车库尚未完成的侧面框架。  △车库遮挡的窗户与从窗内向外看到的情况  杨先生等人多次与小区的开放商取得联系,但是一直没有协商出结果。于是杨先生等人向市规划局信访办进行了举报投诉,认为该处车库入口涉嫌违规建设。  △图为车库入口,右侧边缘为16号楼西墙  接到反馈之后,市规划局监察支队高新区监察大队,首先对该项目暂停验收,并介入调查走访。  市规划局监察支队高新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华凡尔赛二期16号楼一单元这个住户向规划局反映的情况是:地下车库的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我们监察大队下去核实的时候,发现这个地下车库以及16号楼,都是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的,实地和建设是一样的,不存在遮挡采光。  在张华副大队长向记者出示的凡尔赛二期设计图纸上,针对16号楼与地下车库入口的间距也并没有明确标明距离。  △凡尔赛二期小区沙盘标注  杨先生等人提出的地下车库入口遮挡采光的问题,按照我国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中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的标准”的规定,由于地下车库在两家住户的房屋西侧,而屋南光照充足,并未被遮挡,所以应当并不影响住房的采光需求。  △该处地下车库入口  而针对杨先生等人提出的,因为地下车库入口离窗口很近,车辆的通行会产生噪音污染的问题,记者也联系到诚誉律师事务所的李冠坤律师。  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冠坤如果业主认为车库入口车辆对自己住宅有噪音污染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讲,噪音污染,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的噪音污染的鉴定数据,提起维权。鉴定可以从噪音污染的监测部门进行监测鉴定。有了鉴定结果,才能进行相关的维权。  杨先生等人一直纠结的凡尔赛小区二期,建筑沙盘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律师表示,购房主要还是以购房合同为准,沙盘只是展示大概样式,不能说明问题。沙盘也标注有:“本模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等字样。在这交通广播要提示各位准备选购房屋的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及小区规划,不能完全参照建筑沙盘。如果开发商没有遵守最终审批图纸进行施工,或在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消费者可以考虑根据《合同法》第54条,请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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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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