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借名买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复制链接]
查看: 211|回复: 0
发表于 2023-9-13 16: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最后那种才是最可怕的。他们用悲情音乐和话术搞氛围,利用你的亲情、友情、爱情、善良、温柔、同理心,激发你的内疚、疯狂、歇斯底里。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更方便的管理,可是人最本真的情感却被亵渎了。今天看那些招聘信息好多公司都这么写:员工福利:缴纳五险, 月休4,法定假日,按时发薪;现在企业都这么不要脸了,把自己应该做的义务,写成员工福利?我还见过职位简介直接写,上班坐办公室吹空调,接接电话的。
1、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证据,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银行贷款合同有可能解除,使贷款人无法获取贷款。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者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根据相关贷款合同,提前与贷款人解除贷款合同。

3、过户会产生费用。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4、名义产权人有可能私下卖房。如果名义产权人私下偷偷把房子卖掉,实际出资人是无法追回房子的。而且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之后,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借名买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全面了解登记购房人。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不仅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做好书面约定的协议。如果双方没有做好书面约定,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实际出资人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书面约定,当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确权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委托等民法典律关系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就会予以支持。

3、约定不清也可追还款项。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的,那就无法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有权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

4、做房地产个人抵押。实际出资人还可与登记购房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登记购房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出资人,这样登记购房人就无法跳过实际出资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

相关阅读:七都二手房
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你没钱,对我很重要。什么意思?只有当你没钱了,你才会为了求生而向我出卖劳动力,为我服务。怎么让你没钱?挤掉你的生存空间,买断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直到买光,浪不浪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生产资料都属于我,你不能动,想动就来当我奴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