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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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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22: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其实笑不太出来,不是他们的行为不可笑,而是我看到弹幕里有句话,背上没有孩子车子房子这些负担谁愿意这样,这句话确实把我刺痛了,现在年轻人“不思进取”可能就是不想这样吧,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仅仅只是想活得有尊严些,轻松些,我突然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如此大行其道真的对吗,人活的真的不像人,但回过头才发现自己也不怎么像个人,有什么资格笑他们呢?我没资格笑努力的他们,却也无法认同这样的方式,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丢失的,找开发商补办。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购房合同是统一的吗购房合同都是统一的。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即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屋达成的协议。在房屋买卖上,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旦达成共同的协议,房管局就会要求开发商使用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购房合同。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会有一份购房合同,其内容格式都是相同的。购房合同的作用购房合同的作用主要包括:

1、用以明确出卖方和买受方的权利义务;

2、是办理贷款手续、不动产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

3、是发生纠纷时,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和支持当事人的主张的证据材料。《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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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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