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合肥新站高新区的教师将有福利房 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复制链接]
查看: 227|回复: 0
发表于 2023-9-4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笑死了,前几天被一个亲戚拉去培训,三天两夜,我想着没事就去看看,结果就是视频这种会议,一模一样,还卖惨,放一些凄惨的音乐,讲爸爸妈妈,然后一群人围在那嗷嗷哭,我站在旁边贼尴尬。看起来好笑但老板不傻,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员工们把自己潜移默化成群体的一员,群体的力量很惊人的,个体会情不自禁的做群体都做的事,逐步驯化员工,让他们成为听话的赚钱工具。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省城3月份土地出让计划出炉,共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其中,可以买卖的教师公寓用地首次现身,按照出让规定,教师公寓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和1、2月份土地出让计划相比,合肥3月份土地出让幅度缩减,1月份出让3169.43亩土地使用权,2月份出让1555亩土地使用权,3月份仅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位置北迁,原先集中在最热门的滨湖区和高新区等区域,现在集中在新站、肥东等区域。  其中,合肥首宗教师公寓用地出现在3月份的计划出让表中。为什么会被称为教师公寓地块?其实和集资房类似,这宗地块内规划建设的居住房屋,销售或租赁对象须为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服务并在新站高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临时用工)。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教师公寓的房子价格会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便宜,在开发商卖房时,其价格为土地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全装修成本+不高于成交楼面地价10%的运营成本,并按规定在物价部门明码标价备案,销售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行为。这些房子被卖出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除此之外,这些教师公寓也可以用于租赁,租赁期一年一定,专门用于满足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审核由新站区指定单位负责)。如租住对象非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发现,由该教育机构按全部承租房屋年租金的3倍数额,向竞得人支付赔偿金。

相关阅读:察院场租房
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