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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鼓励购买公房 明确公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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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08: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直管公产房屋的租赁、使用、修缮、出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提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切实维护直管公产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出售公产住宅和非住宅房屋

据了解,天津市曾于2014年制定实施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该办法于今年到期。此次新出台的《办法》,针对直管公产房屋的权属管理、租赁管理、维修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根据《办法》:直管公产房屋是指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为市人民政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管理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除外。《办法》明确:鼓励承租人购买所承租的直管公产住宅房屋。经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可以向承租人出售。出售的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应当进行房地产市场评估,承租人应当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签订出售协议。出售的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方式取得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五类情形公产房不得出售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出售,包括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征收决定范围内的、属于非成套或者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以及国家和我市规定禁止出售的其他情形。直管公产房屋的出售收入、房屋征收补偿收入等资金应当专项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承租人承租直管公产房屋时,应当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管公产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和体育场馆等公益性单位承租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的,经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采取保管自修方式。保管自修房屋承租人应当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签订保管自修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所承担的房屋管理、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八类情形不得转让使用权或变更承租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包括:未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的;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成套独用住宅房屋变为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我市常住居民户口的以及国家和我市规定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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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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