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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来谈谈单位集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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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08: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给大家透露一点哈,刚出社会那时候我在中国人保干过,有一天六点到了 我寻思到点了应该下班了(在那里每天固定加班到晚上八点是日常),毕竟今天的电话打完了,然后我收拾东西下班,结果一个老员工说:这么多人在加班,你好意思下班吗?这句话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甚至于一想起那个场面我都很后悔没给她一巴掌。
今天一期的购房指南,小编我来说一说单位集资房。

什么是单位集资房?

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而建造的职工住房。单位集资房不同于正规的商品房,他是基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而给予本单位职工的一种职工福利。

住房属性属于经济适用房,应该按照经济适用房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非本单位职工与拥有购买资格的单位职工所签订的房屋/指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国《国合同法》确立了鼓励交易原则,对合同效力不轻易作无效认定,在该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有关条款无效的情形。

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明显属于第(五)条,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非本单位职工与单位职工所签订的协议违法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本单位职工仅享有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本单位职工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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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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