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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范本收费20元 典型“为人民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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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6: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没什么说的,我原来就在平安上海电销中心干过,各种加班,什么听别人录音,什么学习什么培训,去你mua。我就不一样了。你说任你说,我不听就是了,再牛逼你能拿我怎么样?开了我?过的可舒服了[吃瓜],还加班,主管说什么开个会干嘛的,超过下班半个小时我就说有事必须去办,有时候主管还:你确定吗。搞笑,我当然确定,根本不理她,每日时常打够了,话术也算都用了,坑不到人怪我咯。去你mua的想让我加班,不可能。
民政部门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本来应该是为群众服务的,给公民出示一张A4纸的单身证明,本是他们的职责,根本就不应该收费。虽然取得了当地物价部门的审批,但并不就代表这项收费合法的,因为事实上民政部门拿不出相关的收费依据。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既然没有得到法律的收费许可,那么收费就是乱收费,为人民服务就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而能为群众出示单身证明的,就只有民政部门一家,别无分店,收多高的费用,群众都必须交,这就是典型的以权谋私。  必须追问的是,一张A4纸的证明,都昌县民政部门在上报物价部门审批时,物价部门是如何核算成本的,出示一张A4纸证明,收费20元,合理性何在?物价部门有没有从严把关,严格审批,认真用好手中的审批权,给群众站好岗,放好哨,防止乱收费?  据了解,南昌市、九江市等多地民政局已取消此项服务的收费。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从2012年1月1日起免费办理单身证明,但免费规定并非强制执行。  都昌县本来属于九江市,既然九江市已经实行了免费办理单身证明,那么都昌县为什么还要继续收费呢?虽说没有强制免费,但为什么不从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出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呢?而一直以来所收的钱,最后都去了哪里呢?有没有进入单位的小金库,最后进了私人的腰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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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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