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单身证明范本收费20元 典型“为人民币服务”

[复制链接]
查看: 227|回复: 0
发表于 2023-9-3 16: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最后那种才是最可怕的。他们用悲情音乐和话术搞氛围,利用你的亲情、友情、爱情、善良、温柔、同理心,激发你的内疚、疯狂、歇斯底里。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更方便的管理,可是人最本真的情感却被亵渎了。今天看那些招聘信息好多公司都这么写:员工福利:缴纳五险, 月休4,法定假日,按时发薪;现在企业都这么不要脸了,把自己应该做的义务,写成员工福利?我还见过职位简介直接写,上班坐办公室吹空调,接接电话的。
民政部门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本来应该是为群众服务的,给公民出示一张A4纸的单身证明,本是他们的职责,根本就不应该收费。虽然取得了当地物价部门的审批,但并不就代表这项收费合法的,因为事实上民政部门拿不出相关的收费依据。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既然没有得到法律的收费许可,那么收费就是乱收费,为人民服务就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而能为群众出示单身证明的,就只有民政部门一家,别无分店,收多高的费用,群众都必须交,这就是典型的以权谋私。  必须追问的是,一张A4纸的证明,都昌县民政部门在上报物价部门审批时,物价部门是如何核算成本的,出示一张A4纸证明,收费20元,合理性何在?物价部门有没有从严把关,严格审批,认真用好手中的审批权,给群众站好岗,放好哨,防止乱收费?  据了解,南昌市、九江市等多地民政局已取消此项服务的收费。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从2012年1月1日起免费办理单身证明,但免费规定并非强制执行。  都昌县本来属于九江市,既然九江市已经实行了免费办理单身证明,那么都昌县为什么还要继续收费呢?虽说没有强制免费,但为什么不从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出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呢?而一直以来所收的钱,最后都去了哪里呢?有没有进入单位的小金库,最后进了私人的腰包呢?

相关阅读:丽泽商务区租房
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