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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严格房屋用途变更 "住改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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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5: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贵阳市日前正式出台《贵阳市城镇房屋变更用途管理规定》,对房屋用途变更做出严格规定,擅自将住宅改为商业、办公等用地的“住改商”行为将被禁止。

根据《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要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房屋,除禁止“住改商”外,改

变办公用房使用性质用于从事商业及其非办公活动,以及改变人防工程、市政、环卫、医疗、教育、体育、文化、消防、社区服务、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地下停车场、设备(结构)转换层、架空层、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充实规划用途以外其他活动的行为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规定》要求,单位或个人如需变更房屋用途,需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审批手续,这些材料包括:变更房屋用途申请书;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直至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变更房屋用途方案和设计图纸;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材料;房屋相邻产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意见;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书面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将在收到变更申请材料1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涉及相邻产权人和公众利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屋所在地现场和市、区(市、县)城乡规划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主管部门将出具《准予变更房屋用途决定书》,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出具《不予变更房屋用途决定书》。

据了解,该《规定》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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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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