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一处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旧房屋,在维修时,使用者和相关部门产生了分歧——使用者市民李女士要求将镂空的一面木质墙体装上玻璃以达到居住条件,而历下区房产管理局泉北民用公房管理所则称,老式建筑的结构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8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历下区寿佛楼后街10号院,大门里侧悬挂着“济南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
李女士的家面积大约有10多平方米,地面和墙面已经被新的水泥覆盖,屋内的三扇窗户被卸掉了。有门的一面墙整体是木质结构,镂空雕花的木头有不少破损。屋门的上方装有玻璃,不少已经缺损,一拉门框,整个门都会一起抖动。
李女士表示,此处房屋是公房,她每年把房租交到历下区房产管理局泉北民用公房管理所。当年的租赁合同写得很清楚,她每月交房租,而维修、维护由对方负责。此前家里的老人在此居住多年,后因房屋破损严重搬走,但房租一直按时交。2013年12月,该大院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几个月前,相关部门对该片区房屋进行修缮,李女士要求安装玻璃窗,将镂空的一面墙装上玻璃,多次与历下区房产管理局泉北民用公房管理所一位负责人沟通,对方表示需经文物部门同意,且窗框没有卡槽无法安装玻璃,但可以在这面墙上订上三合板。李女士称,她曾咨询文物部门,对方表示不会干涉其对房屋内部的修缮。李女士认为三合板冬天根本不保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此后,维修事宜一直搁置。
2014年8月28日,历下区房产管理局泉北民用公房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处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能大规模翻建,只能进行局部维修,而且具体怎样维修,应与文物部门协商。之前曾提出在镂空木质墙体上镶木板的维修方案。考虑到采光问题,李女士提出装一半,剩下的一半装玻璃,但窗户上没有卡槽,“玻璃肯定是装不上的”。该负责人称,一个月前,文物部门有工作人员曾联系他,表示具体的维修方案要“和领导商量”后再回复,但目前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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