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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是夫妻一方所买,离婚另一方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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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4: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算被喷我也要说一句,你们觉得他们可笑愚蠢,可是不去想想这现象的始作俑者,是资本在愚弄这些可怜的人,他们想活,他们想生活的更好,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很高的学历和过硬的技能,他们只能在这种资本家训狗式的规则下苟且,生活的无奈让他们成为别人的提线木偶和小丑。我看到这样的人,就算他们麻木了,认命了。我也不会嘲笑他们,我只是觉得真的很不容易。可能有人会说没技能怪他们不努力,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人生经历,也许天生不具备这样才能,也许在正确的年龄走了弯路,并不是人人都会在最好的时间遇到并把握最好的机会。
房屋是属于不动产,适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的房屋归属原则,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房屋就是谁的。但当房屋与婚姻交织在一起,房屋的归属和分割就会变得复杂起来。如果房屋是女方家人买的,即使发生在婚后,通常情况下也只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咱先不说有没有份,如果我是这个男人,这个房子我一天都不住,如果真离婚了,我更不会去争取,你一个男人,挣不着钱,那是本事问题,没人看不起你,但是你去挣你没付出的东西,你良心上过的去吗?这是道德问题,我结婚时也没有钱,首付买了个二手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她还是户主,这是我要求这么写的,第一,写两个人的名,因为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第二,她是户主,因为我觉得对不起她,跟着我吃苦受累,是我作为一个男人没有本事,是我的失败,有一天我丈人丈母娘说要给我买车,还要给我们还房子贷款,我都没同意,可是我那天晚上一夜没睡,从脱下军装那天我哭过以后,多少年了,再苦再累我没哭过,那天晚上我在阳台自己抽了一夜的烟,不怕大家笑话我,我掉眼泪了,觉得真挺失败的,对不起老婆,还让老人跟着我操心……作为一个男人,有些地方,有些事,难死,穷死,也不要去惦记,我不是啥有素质的人,但是我觉得,做人手别伸的太长,睡的安稳,比啥都重。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该不动产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这里的出资必须是全额出资,如果仅仅只是支付首付款的情况,这个则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若没有明确表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那将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这个规定刚刚出来的时候还受到大多数人的批判,特别是女方及女方父母的批判。目前的风俗来看,要求有房似乎是结婚的标配,而闪婚闪离等等情况频频发生,导致婚姻与房产的矛盾更加激烈。立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目前房产的巨额价值属性,特别是年轻人购置房产大多数是父母倾尽积蓄,举全家之力,其价值和重要性对于父母和家庭不言而喻。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你岳父母没有证明能力,证明这个房产是他们出资购买的,而你恰恰钻了法律的控制,得到了这套房产的一半的经济权,那么我想你靠,女人甚至靠参战自己岳父母的养老金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你本身就是在造业,造业就是给自己背上了英国,那么你这一生会顺利吗?你花这笔钱你的心会舒服吗?我想是不会的,你的良心一定会不安了,假如你有良心的话。所以说我奉劝你不要在这方面做任何的刺激方向,如果你跟你的妻子真正的感情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有。离婚那一天,希望你不要争取这个房产,这是你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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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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