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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6个新楼盘业主 前期物业费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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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销窝点那群人已经被洗脑成功了,传销现在叫营销,底层被骗的那帮人傻乎乎的一直以为能赚钱,而顶上的大鱼和被抓的老板都知道自己在犯法在骗人,他们最清醒,每天啥也不干,银行卡就一直收钱,传销包括营销发展到现在老板也无能为力,解决不了,因为很多中层已经对空手套白狼,学习卡,报名费之类的模式深信不疑了,还有一些中层接着老板以及老板的这种模式,搞自己的小集团,所以传销这种公司规模其实非常大,但是下面的代理又是各自为战乱七八糟,想要根除是不可能的,想要让被骗的变成正常人也是很难的,被骗的那些人已经麻木了,眼神空洞,不会说话,吃饭一天三顿就是黄瓜胡萝卜,除了知道套路朋友家人,其他的他们都不会了。
日前,北京向社会公布首批开发企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的新建商品住宅名单。这意味着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由这些企业来承担,业主无需再支付物业费用。

长期以来,业主面对房屋质量不合格、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遗留问题时,因责任主体不明确,开发商和物业往往互相扯皮,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排斥前期物业等纠纷。对此,《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创新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规定所有新建住宅物业项目,由开发企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并以业主大会成立后,开发企业和业主对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为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

首批公布名单共有134个预售许可证涉及的86个住宅物业项目,为2010年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按照规定,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房屋前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测算物业服务费用;开发企业在与业主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需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已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则不在新建住宅物业项目的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可依据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预售许可证号,与名单中的相应信息进行核对,即可知道所购房屋是否应当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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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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