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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要核实 谨防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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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17: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房屋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时候,签订合同时必须所有共有人都在场签名确认,或者要出示相关的公证委托书,证明代理人有交易买卖的权限,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周先生与周小姐共同继承拥有一套房子,各占1/2产权,他们共同委托某中介公司进行房屋放盘。李先生经过该中介公司找到了周先生,经过多次见面磋商及到现场看房后,确定将购买该房屋,遂与周先生商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当天,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通过周先生拨通了周小姐的电话,得到周小姐口头承诺会在《买卖合同》中补签名。因此李先生与周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同时交付了3万元定金。

没想到,到了要交易过户的时候,周小姐却明确拒绝签订该《买卖合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与中介公司依合同约定将案件诉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房屋为周先生与周小姐按份共有,该《买卖合同》事后没有得到周小姐的签名确认,而李先生与中介公司也无法提出周先生有代理权限的有效证明,故仲裁机构仲裁该《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周先生返还已付定金3万元,中介公司不得追偿佣金。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律师表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买方要知悉房屋的产权情况。若房屋存在多个共有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所有共有人都在场签名确认,或者要出示相关的公证委托书,证明代理人有交易买卖的权限,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用的前提是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倘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即买卖关系无效),必然会导致居间关系的无效。为此,买方无法从卖方违约上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中介公司也无法追回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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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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