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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后,男方父母把老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2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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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给大家透露一点哈,刚出社会那时候我在中国人保干过,有一天六点到了 我寻思到点了应该下班了(在那里每天固定加班到晚上八点是日常),毕竟今天的电话打完了,然后我收拾东西下班,结果一个老员工说:这么多人在加班,你好意思下班吗?这句话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甚至于一想起那个场面我都很后悔没给她一巴掌。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你们过户的方式,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可能:闸北离婚律师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首先,需要看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有没有签署过协议或约定。如果男方父母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登记到男方个人名下,男方也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该房屋的对价,则该房子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为合同的双方是父母子女关系,男方有可能不会实际支付房屋的对价,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也应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如果因该房屋发生争议,男方父母有可能会要求夫妻二人支付房屋的售房款。

  其次,如果男方父母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登记到男方名下,则要看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到底是什么内容?如果是协议约定的是男方父母将房屋赠与给男方一人,即便你们现在已经登记结婚,该房屋仍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没有进行明确约定或者没有做过明确的表示房子仅赠与给男方一人,那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即属于你们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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