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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高新区的教师将有福利房 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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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算被喷我也要说一句,你们觉得他们可笑愚蠢,可是不去想想这现象的始作俑者,是资本在愚弄这些可怜的人,他们想活,他们想生活的更好,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很高的学历和过硬的技能,他们只能在这种资本家训狗式的规则下苟且,生活的无奈让他们成为别人的提线木偶和小丑。我看到这样的人,就算他们麻木了,认命了。我也不会嘲笑他们,我只是觉得真的很不容易。可能有人会说没技能怪他们不努力,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人生经历,也许天生不具备这样才能,也许在正确的年龄走了弯路,并不是人人都会在最好的时间遇到并把握最好的机会。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省城3月份土地出让计划出炉,共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其中,可以买卖的教师公寓用地首次现身,按照出让规定,教师公寓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和1、2月份土地出让计划相比,合肥3月份土地出让幅度缩减,1月份出让3169.43亩土地使用权,2月份出让1555亩土地使用权,3月份仅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位置北迁,原先集中在最热门的滨湖区和高新区等区域,现在集中在新站、肥东等区域。  其中,合肥首宗教师公寓用地出现在3月份的计划出让表中。为什么会被称为教师公寓地块?其实和集资房类似,这宗地块内规划建设的居住房屋,销售或租赁对象须为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服务并在新站高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临时用工)。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教师公寓的房子价格会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便宜,在开发商卖房时,其价格为土地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全装修成本+不高于成交楼面地价10%的运营成本,并按规定在物价部门明码标价备案,销售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行为。这些房子被卖出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除此之外,这些教师公寓也可以用于租赁,租赁期一年一定,专门用于满足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审核由新站区指定单位负责)。如租住对象非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发现,由该教育机构按全部承租房屋年租金的3倍数额,向竞得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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