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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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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20: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安徽滁州市全椒县的!一个小县城!房价6000+现在每个月房贷3000!自己吃喝和朋友社交1000~1500!还有亲戚朋友结婚乱七八糟的上份子这样的花销每个月要预留1000左右!现在还没小孩,还没结婚!这笔开销还没算上!我这县城厂工工人平均在4500到5000左右!真的生病都不敢生!我不知道有些人评论真的低能!不食人间烟火吗?
案件介绍:  留学澳洲的木姑娘原本有一幸福的家,有疼她的母亲和爱他的父亲。 但这一切在2013的年底化作了泡影。 先是患病多年的父亲去世;而后身体原本纤弱的母亲也接踵而去。 由于木姑娘母亲和父亲是在各自丧偶后组成的家庭,在此之前,木姑娘的父亲有五个子女,但截至结婚时均已过18岁,且有工作可独立生活。 木姑娘4岁那年,改随了现在父亲的姓。 在后来的生活中,由于父亲年岁已高,身体情况愈加不如所愿,木姑娘和母亲便担当起照顾父亲的责任。 由于父亲没有收入来源,木姑娘母女二人的收入都用来养家,但父亲同前妻生养的五个子女,不仅冷嘲热讽、还拒绝担负起赡养父亲的责任。 2009年,木姑娘的父亲自己年事已高,身体不便,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的财产遗留问题,特地去公证处办理名下房屋公证,声明去世后名下房屋自己的部分由木姑娘的母亲继承,他人不得干涉。 在母亲去世后,木姑娘考虑亲属继承关系,把老人去世的消息通知到父亲的五个儿女,谁知这五个儿女大闹灵堂,软禁木姑娘,还把房间摆设砸坏,让木姑娘有家无处可归,伤心至极。  争议焦点:  本案是否构成转继承和公证书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木姑娘母亲和父亲结婚时,木姑娘未成年,同父亲构成抚养关系,而父亲的子女都已成年,同木姑娘母亲无任何抚养关系,不为合理继承人。 加之木姑娘的外公外婆已去世,且有经公证的合理文书。 故现所有遗产应由木姑娘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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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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