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合肥新站高新区的教师将有福利房 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复制链接]
查看: 269|回复: 0
发表于 2023-9-4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们住在郊区,残破的求职公寓,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下去,丢人吗?他们不觉得,我们觉得而已,弱肉强食的社会,生活在底层,你可以反抗,再找份工作罢了,但是找工作的这几个月,也需要钱啊,没存款就忍着吧。大家不要被视频标题骗了。我是学医的,神经内科。毕业后在精神病院当主治医生,视频内的行为都是我们为院里的病人量身定做的康复操,目的是让病人活动康复治疗。根本不是什么公司的企业文化。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省城3月份土地出让计划出炉,共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其中,可以买卖的教师公寓用地首次现身,按照出让规定,教师公寓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和1、2月份土地出让计划相比,合肥3月份土地出让幅度缩减,1月份出让3169.43亩土地使用权,2月份出让1555亩土地使用权,3月份仅出让1392.4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位置北迁,原先集中在最热门的滨湖区和高新区等区域,现在集中在新站、肥东等区域。  其中,合肥首宗教师公寓用地出现在3月份的计划出让表中。为什么会被称为教师公寓地块?其实和集资房类似,这宗地块内规划建设的居住房屋,销售或租赁对象须为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服务并在新站高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临时用工)。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教师公寓的房子价格会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便宜,在开发商卖房时,其价格为土地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全装修成本+不高于成交楼面地价10%的运营成本,并按规定在物价部门明码标价备案,销售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行为。这些房子被卖出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除此之外,这些教师公寓也可以用于租赁,租赁期一年一定,专门用于满足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审核由新站区指定单位负责)。如租住对象非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发现,由该教育机构按全部承租房屋年租金的3倍数额,向竞得人支付赔偿金。

相关阅读:察院场租房
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