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误传!限购政策未松绑!仅为规范二手房相关业务

[复制链接]
查看: 177|回复: 0
发表于 2023-11-9 15: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部文件,并传言“长沙限购政策调整”。为此,三湘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求实,该文件确实是该中心一份会议纪要,但非外界所传言的长沙限购政策有所放松,而是对相关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长沙去年6月25日出台的限购政策并没有任何调整和放松,只是我们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具体业务进行规范和明确,而且只针对购买二手房。”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强调。

记者了解到,根据这份文件,非长沙户籍使用社保或者个税购房的购房者,须满足在近30个月内缴纳了24个月(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材料。个税未到起征点的月份需显示申报金额为“0”,“0”申报满足月份要求即可。一年户籍加一年稳定收入,一次性补缴6个月予以认可。外地户籍在长沙灵活就业,须满足在近30个月内缴纳了24个月(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社保。

“明确30个月内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且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具有购房资格,是因为考虑年轻人存在跳槽断缴,和部分公司存在社保滞缴的情况,但前提仍需满足购房者在长沙限购区域内无房,并在长沙稳定就业满一定年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父母随迁子女落户长沙仍需要落户满2年才能具备购房资格。

据介绍,针对政策实际执行中遇到一些个税缴纳的问题,明确以个体工商执照名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与购房人一致的,其个税缴纳可认定为个人缴纳。同时,纳税人名称以车牌号替代,经税务征管部门出具证明,以代替自然人缴纳个税。

根据之前限购政策,“灵活就业的需提交社区出示的其一直在长沙居住和生活的证明材料。”该负责人表示,去年长沙出台《长沙市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和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其中明确,常住地居住证明为取消证明材料之列。因此依据该通知,灵活就业的不再要求提交社区出示的其一直在长沙居住和生活的证明材料。

录入编辑:小房

相关阅读:其他租房
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管理企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企业之家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企业之家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