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日前,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杭政办函〔2019〕61号),启动实施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近日,各城区第一批试点小区已正式确定。
24个小区将开展试点
小区经营用房出租、电梯广告、停车收费等经营性收益涉及全体业主切身利益。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日前,杭州市出台《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启动实施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工作方案》规定,由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钱塘新区分别选择确定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开展试点。目前,各城区第一批试点小区已正式确定。
进入小程序查询公示信息
目前,上述试点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实名认证操作登陆“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查询本小区的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云溪香山嘉苑、政苑小区、静怡花苑、悦府,因数据暂未录入信息平台不能查询)。
怎么进入小程序查询?
直接点击下图——
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
(也可通过微信,进入小程序界面,直接搜索“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进入查询。)
《工作方案》明确,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物业经营性收支项目、金额、摘要等录入信息平台,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除了网上的信息公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每半年将小区的《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征收补偿收益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公共资金的信息公示,参照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相关规定执行。
业主对查询和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业主对答复仍有异议的,也可向属地街道、社区反映,街道、社区应及时协调处理。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添加房天下社群管家发送“杭州”,
一起讨论杭州买房!
相关阅读:滨海国际机场二手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