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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 致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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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4: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昨日,房山法院执行庭法官来到窦店镇某村。在法官和法警的监督下,一堵影响邻里关系的院墙被拆除。近期,随着房山拆迁改造的展开,以前农村村民变卖宅基地要求归还的案子日益增多。  拆迁致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升级  房山法院表示多数农村宅基地买卖由于缺乏法律支持,被判归还原村民  昨日,房山区法院对3起农村宅基地买卖被判无效后拒绝归还的住户施行了强制执行。  据房山法院执行法官介绍,近期,随着该区拆迁改造的展开,以前农村村民变卖宅基地要求归还的案子日益增多。多数农村宅基地买卖由于缺乏法律支持,被判归还原村民。  被告反诉被判获得补偿款  1999年,李立与李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立将从父母处得到的农村私有房屋5间以及院落面积总共0.7亩出售给李凤,价格为两万八千元,李凤居住至今。近日,李立一纸诉状将李凤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买卖房屋的协议无效。房山法院根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判定该协议书无效,房屋归还李立。  院认定,协议虽然无效,但李立作为卖方应当承担70%的责任,对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后,李立除返还李凤购房款2.8万元外,还应给付李凤经济损失45万元。但李立对判决并未执行。  昨日,在强制执行现场,李立称自己原本没想到李凤会反诉并上诉,这些钱对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作为普通教师的他无法拿出这些钱来,“早知这样就不起诉了。”房山法院查封了该处房屋,并冻结了李立的银行账户。  涉及拆迁利益村民多上诉  昨日,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洪寺街发生的一起农村宅基地纠纷中,强制执行现场,被告刘德敏拒不愿意撤出其居住的房屋。据她介绍,其既是残疾人又是低保户,只有这一套房子,搬出去就没地方住了。1996年,她花18000元从村民杨进平手里买了一处院子,半年前被法院判决归还。刘德敏希望原告为其提供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作为腾出的条件。昨日,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刘德敏腾出房屋,由原告杨进平为刘德敏办理该村小产权房的购房资格,同时由杨进平一次性支付刘德敏11.5万元。  据房山法院执行法官介绍,随着该区拆迁改造的展开,以前农村村民变卖宅基地要求归还的案子日益增多。由于涉及拆迁利益,许多当年卖房子的村民选择了上诉。  由于买卖农村宅基地是法律不允许的,多数被判归还原村民。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买方也是该村村民,且必须是没有分到宅基地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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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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