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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被侵权,版权方竟拿不到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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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15: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算被喷我也要说一句,你们觉得他们可笑愚蠢,可是不去想想这现象的始作俑者,是资本在愚弄这些可怜的人,他们想活,他们想生活的更好,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很高的学历和过硬的技能,他们只能在这种资本家训狗式的规则下苟且,生活的无奈让他们成为别人的提线木偶和小丑。我看到这样的人,就算他们麻木了,认命了。我也不会嘲笑他们,我只是觉得真的很不容易。可能有人会说没技能怪他们不努力,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人生经历,也许天生不具备这样才能,也许在正确的年龄走了弯路,并不是人人都会在最好的时间遇到并把握最好的机会。
近日,广为人们熟知的着名漫画“海贼王”商标被侵权,北京市工商局审理了此案。《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两款手游涉嫌侵犯“海贼王”,尴尬的是《ONE PIECE》的版权方集英社却无权获得这笔赔款。

根据“海贼王”商标权利人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工商局发现某游戏商开发的《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在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就在各大应用商店上架,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处罚规定,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金29370330.99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海贼王”商标权利人并不是《ONE

PIECE》版权方集英社。也就是说,这笔罚款的获赔方并不是集英社。

《ONE PIECE》的版权方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请注册了“航海王ONE PIECE”的各类商标,但始终没有注册“海贼王”的商标。当然,这与漫画最初官方译名为《航海王》有很大关系。但实际上,无论是漫迷还是厂商,《海贼王》的名气显然更大更响。

《ONE PIECE》版权方在开拓中国市场时,偏偏正好漏掉这个最具知名度的商标注册,这也让另外一家公司抢先下手,在2007年8月24日成功注册申请了“海贼王”商标,而当《海贼王》的影响力远比《航海王》更大时,集英社再想申请“海贼王”商标时,自然毫无疑问地被驳回了。

《航海王》(又称海贼王)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创作的一部漫画作品,该作最早从1997年就已经开始连载,迄今已有20年的时间。在国内,《海贼王》更是与《火影忍者》、《死神》并称为三大民工漫,拥有大批粉丝。这自然也让《海贼王》成为山寨的重灾区。

对此,集英社却无可奈何。当授权游戏厂商《海贼王》IP的时候,只能用“航海王”,不能用大众更熟知的“海贼王”,而“海贼王”却要比“航海王”更容易被玩家接受。而且但凡有“海贼王”的侵权时,集英社也无法上诉,只能看着手握“海贼王”商标的游戏公司去维权索赔。

集英社的尴尬再次为行业敲响警钟,企业商标布局尤为重要,一定要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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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吧,被骗进去过传销,也是自己脑子转得快,加上我脾气特别倔,硬是配合另外一个老哥打出来的,我最烦工作的地方叫我家人或者什么,或者叫我做那种跟传销有点相似的东西,没法形容那种感觉,有点想打人,我没有暴力倾向,但就是听不得,赚钱的方法老多了,这样赚的特别多吗?不见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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