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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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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3 15: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销窝点那群人已经被洗脑成功了,传销现在叫营销,底层被骗的那帮人傻乎乎的一直以为能赚钱,而顶上的大鱼和被抓的老板都知道自己在犯法在骗人,他们最清醒,每天啥也不干,银行卡就一直收钱,传销包括营销发展到现在老板也无能为力,解决不了,因为很多中层已经对空手套白狼,学习卡,报名费之类的模式深信不疑了,还有一些中层接着老板以及老板的这种模式,搞自己的小集团,所以传销这种公司规模其实非常大,但是下面的代理又是各自为战乱七八糟,想要根除是不可能的,想要让被骗的变成正常人也是很难的,被骗的那些人已经麻木了,眼神空洞,不会说话,吃饭一天三顿就是黄瓜胡萝卜,除了知道套路朋友家人,其他的他们都不会了。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对价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金钱,它可能包括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对价指的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其他共同认可的形式。

对价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金钱代价,即以金钱的形式来支付对方的好处;另一种是得到承诺的承诺,即以得到对方的承诺为回报。

在合同中,对价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因为如果一方没有得到任何好处,那么就不存在支付的义务,也就没有签订合同的必要。同时,对价也是确定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方支付的对价过高或者过低,那么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对价在合同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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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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