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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数量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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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20: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禁沉默了,让我想起了18年的春节后,家里人让我去一个公司上班,那个公司跟视频里的有一个特别像,又是跳舞,又是演讲的,我回忆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员工基本上是打电话,问一大本电话薄上的各个“客户”,需不需要本公司的产品,当时我跟几个年龄差不多但都不认识的人一起进的公司,那年,我18岁,我甚至跑到厕所,跟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说,这真的不是传销吗?他们说,你不要在那里乱说,虽说是上班,但你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学习,如果公司让你打电话啊之类的,你也慢慢学,特别是要跟他们一起,学会“讲话”。我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我要真变成这样的人,真就没有未来了(转自我上次在这种“企业文化”视频下评论的内容)。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和范围,严格招生宣传、学籍、收费和经费使用管理等。

据介绍,当前,部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存在办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不完善、盲目扩张现象突出,监管不严格、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通知》提出,严控数量范围。要求高校审慎研究、合理规划本校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审慎选择设点单位。引导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减少校外教学点数量。引导地方高校在省内设置校外教学点、不跨省招生。限制设点单位范围,引导高校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单位合作设置校外教学点。

《通知》要求,高校高度重视本校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指导校外教学点落实教育教学有关环节,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严格招生宣传、学籍、收费和经费使用等管理,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校外教学点,并能管得住、管得好。《通知》提出,校外教学点未经高校法人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不得提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印发之日至今年12月底,各地各高校暂停新增校外教学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现有校外教学点的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改。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对于已备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推动各地各高校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管理,确保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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