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笑不太出来,不是他们的行为不可笑,而是我看到弹幕里有句话,背上没有孩子车子房子这些负担谁愿意这样,这句话确实把我刺痛了,现在年轻人“不思进取”可能就是不想这样吧,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仅仅只是想活得有尊严些,轻松些,我突然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如此大行其道真的对吗,人活的真的不像人,但回过头才发现自己也不怎么像个人,有什么资格笑他们呢?我没资格笑努力的他们,却也无法认同这样的方式,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共有产权房这个名次对您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共有产权房相对于独立的产权来说是有一定的弊端的。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房子产权这一方面的法律问题。所以为了产生一些利益性的损失,您可以阅读一下这篇文章,对您的帮助可能会很大。而且在办理共有产权房的同时一定要手续齐全。
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征求意见稿提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什么意思?还是以“自住房”的定价为例,以前自住房的售价低于周边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售价的30%,但你以前买的“自主房”是完全产权的,但在转换为“共有产权房”之后,售价也可能低于同地段售价的30%,但你得到的是一个只有70%产权的房子。也就是说,共有产权房的个人用同样的钱之前可以获得自住房的全部产权,但现在用这些钱只能获得70%的产权。这意味着,在房子品质等不变的情况下,你购买到的共有产权房的产权相对于以前的自住房缩水了30%。
“共有产权房”在房屋质量方面还有一个弊端,无论是过去的经济适用房,还是自住房,凡是保障性住房,由于都实行微利的原则,开发商为了拓宽自己的盈利空间,一般会在房屋质量上偷工减料,这使得保障房的质量在大多情况下都低于普通商品房的质量。以前在北京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人应该对此有刻骨铭心的记忆。小区和房屋品质的差异,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未来上涨的幅度远输于普通商品房。价格没变,面积没变,产权相对以前少了30%,而且房屋质量很可能无法和真正的商品房比较。长期看,这一定影响共有产权房的制度价值和意义。低收入阶层通过购买“共产房”究竟获得了什么好处呢?唯一的好处就是你免费获得了政府占有的30%的份额的使用权。但如果仔细分析,还真算不上免费,你必须付出的代价是:第一,要承受房屋质量可能不如普通商品房的风险;第二,由于房屋质量及在权益等方面的限制,“共产房”未来的升值空间肯定小于普通商品房。因此,在“共产房”的意见稿一出台,我就看到一篇文章的标题:“你和政府合伙买房子,你可能占到政府的便宜吗?”尖锐了点,但的确是事实。
由此看来,购房需谨慎,还是需要选择房产证齐全、手续齐全的房屋来进行居住,否则各项权益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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