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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收入证明”是一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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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6: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没什么说的,我原来就在平安上海电销中心干过,各种加班,什么听别人录音,什么学习什么培训,去你mua。我就不一样了。你说任你说,我不听就是了,再牛逼你能拿我怎么样?开了我?过的可舒服了[吃瓜],还加班,主管说什么开个会干嘛的,超过下班半个小时我就说有事必须去办,有时候主管还:你确定吗。搞笑,我当然确定,根本不理她,每日时常打够了,话术也算都用了,坑不到人怪我咯。去你mua的想让我加班,不可能。
个人收入证明是个人在办理住房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的时候向银行提供的必要资料,用以证明个人工作单位及目前的收入状况,也是银行控制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风险的一种重要途径。

银监会曾经多次发文规定,住房贷款每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而银行也严格执行这一标准。也就是因为这一条,很多人为了达到住房贷款的标准,往往找单位开具了虚高的收入证明。

在实际工作中,出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考虑,银行一般只能对“收入证明”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譬如看看盖章是否有效,然后再结合个人的身份职业,大致判断这个人的收入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尽管有空子可“钻”,但作为个人来说,还是诚实守信为好。即使在很多人看来,在开收入证明时将月收入多写一两千块钱是一件“小事”,但事情再小,也是一种失信。而那些用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按照职工的要求虚报一些收入,同样是失信的表现。有句古话说得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

只有政府和银行通过加大对个人信用制度的宣传,教育个人增强对自身信用的珍惜,同时建立和完善在全国通用的个人信用查询平台,让个人信用的价值体现在求学、工作、贷款等各个社会层次中,才能让假个人收入证明这样比较“细微”的失信行为远离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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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真的为了生存,挣钱,不得不做,有些人可能是真的被洗脑了,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有用?无论那样,都挺悲哀的。我希望工作并不是全部,一天24小时,除了工作睡觉,还要陪伴家人啊,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个人待着,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想要我免费加班,可以啊,一个月因为特殊情况加几天班,也不会特别在意 。只是家里有情况的时候,单位也可以通融一下……都是互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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