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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温州拆迁主任8套房纪委称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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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19: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也遇到这样的上司,特么就直接问我这些问题,我就纳闷,入职他们承诺过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加班有加班费还好,没加班还想用努力做借口忽悠我,下班是我的时间,我回家能干嘛和他有什么关系,努不努力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能完成手头工作就下班,回家我做点自己感兴趣的都是努力,并不是榨尽所有时间为工作才叫努力,加班多两个小时就是有加班费赶不上末班车还不够打车,何必这样辛苦自己,回家躺着睡觉都要比这强,谁爱努力谁留下努力就行。
日前,有网友在温网论坛等网络上反映称,温州市旧城拆迁事务所主任谷宪辉及其妻名下拥有多处房产,而且一处房产装修豪华超过100万。在高房价的温州拥有8套房?这个帖子在论坛出现以后,马上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猜测和讨论,一些网友还发帖提议要求官员财产公开。

11月25日下午,温州市纪委向温州网发来了一份调查情况称,市纪委获悉网络信息后,迅速派员到市房管局产权交易中心、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及该帖所列房屋的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并实地察看了谷宪辉住家,网帖所反映的“谷宪辉拥有多处房产”等问题与事实不符。

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吴桥大厦4套住房”的情况。经调查,谷宪辉在温州市区有吴桥大厦B幢2001室一套住宅(即现住房),面积为211.01m2(跃层)。该房是其于2005年从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房。网帖反映的吴桥大厦2002、2101、2102等三套房屋为他人所有,与谷宪辉无关。

2、关于“南浦桥儿头紫薇2套住房”的情况。经调查,1995年底,谷宪辉曾从旧城改建指挥部购买过南浦桥儿头紫薇6幢608室住房一套,面积为56 m2(谷宪辉购此房后,未再享受经济适用房分房);1999年,谷宪辉又购买了同事陈某的紫薇6幢607室住房一套,面积为44 m2。2007年8月23日,谷宪辉将桥儿头紫薇6幢607和608室两套房屋一并卖给了市区人姜某。

3、关于“市区新桥头和大同商厦房产”的情况。经调查,谷宪辉及其妻胡某、其子谷某在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没有新桥头、大同商厦的房产登记记录。谷宪辉曾于1994年至1999年间,在市区新桥头善7幢305室借住过,该房子为谷宪辉姐夫周某所有。

4、关于“豪华装修超100万”的情况。经调查,谷宪辉现住房——吴桥大厦B幢2001室的装潢较普通。网帖所述“豪华装修超100万”与事实不符。

同时,市纪委表示,网友如有其他新的线索和证据,欢迎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同时,也希望网友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市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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